目前最需要调整的是研究方法。副标题标明“精神分析批评”,正文却依次使用弗洛伊德、尼采、中国“物感”、艾略特、姚斯、伊瑟尔,最后又转向“集体疗愈”和伦理选择。理论越换越多,每一种都只说几句,文章便像把几套批评方法拼在一起。建议只保留精神分析这一种方法,围绕“我”如何为当年的行为辩护、记忆为何在中年重新出现、他为什么如此需要弟弟的宽恕、宽恕落空后负罪感怎样持续,逐层展开。
理论使用时还要注意一个界限:文本没有写出的内容,只能作为可能的解释。文章说“我”童年匮乏、自卑,说弟弟的遗忘一定是创伤压抑,都缺少直接依据。“投射”“补偿”“强迫性重复”这些说法出现时,也要有对应的论证过程,不能简单地跟在人物行为后面,好像列出了作品中的某个情节,这些概念就能自动成立或者得到证明。概念使用时,不能不证自明,你要有自己的论述过程。可以先把概念的原义进行简单说明,再谈谈哪一句话、哪一个行为与它相符。作者鲁迅、叙述者“我”和人物弟弟也要分开,不能把叙述者的心理直接写成鲁迅本人的心境。
文本细读方面,事实不能出现错误。